建設三級資質可接的建筑工程包含了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業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
除了各種類別的建筑工程和相關配套工程以外,建設三級資質還可以承接的工程內容包含了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具體分析如下: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可承包的工程范圍,一般在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構筑物工程高度,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及單跨跨度等四個方面有明確限制,具體分析如下:
1、三級資質限制
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小于50米、構筑物工程高度小于70米、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小于80000平方米的、單跨跨度小于27米。
2、二級資質限制
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小于100米、構筑物工程高度小于120米、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小于150000平方米、單跨跨度小于39米。
3、一級資質限制
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小于200米、構筑物工程高度小于240米,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和單跨跨度不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