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3-22 00:34:11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其他部門發布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旨在適應職工收入變化,確保公積金繳存的公平性。
自2023年7月1日起,市區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按照職工本人2022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這反映了職工實際收入情況,以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統計項目為計算依據。
繳存基數的最高限額被調整為33000元,而最低限額則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2280元。這一調整有助于平衡不同收入層次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情況。
企業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在5%-12%之間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但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必須相同,以確保公積金繳存的公平性。
對于經營困難的企業單位,可以在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不得超過1年,且在經濟效益好轉后需補繳緩繳部分。
2023年度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執行時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各繳存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基數調整,并補繳少繳部分。
江陰市、宜興市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辦法將參照無錫市的通知執行,確保政策的統一性和公平性。
問:2023年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依據是什么?
答:調整依據是職工本人2022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收入,參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統計項目計算。
問:繳存基數的上下限分別是多少?
答:繳存基數的最高限額為33000元,最低限額為2280元。
問: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答:企業單位需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持有相關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方可申請緩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