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3-22 13:40:33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最新通知 ,2023年10月起,山東省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個檔次,分別為2200元、2010元和18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為22元、20元和18元。這一調整體現了對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的適應,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收入和合法權益。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需要剔除加班工資、特殊津貼以及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
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需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的宣傳,并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最低工資標準,以提高公眾的知曉度。同時,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法查處,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
最低工資標準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發布,并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
以下是關于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個常見問題及其解答:
問1: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答: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并不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應確保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
問2: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費?
答: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即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在扣除“五險一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
問3: 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否違法?
答: 是的,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
通過上述信息,我們可以看到山東省對最低工資標準的重視及其在保障勞動者權益方面的作用。這些標準不僅為勞動者提供了基本的收入保障,也為用人單位提供了明確的支付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