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2-19 14:42:26
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信息,2021年福建省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該調整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平均值為1865元。廈門市作為福建省的重要城市,其最低工資標準也遵循這一調整,具體各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有所不同,例如思明區、湖里區等六個區執行的是第一檔標準,即2030元/月 。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此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也需依照執行。標準一般分為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報酬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8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需要考慮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此次調整后,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為14.59%,年均增幅6.2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調整,平均增幅為14.71%,年均增幅6.29% 。
問1: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周期是多久?
答1: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以適應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因素 。
問2: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加班工資和特殊津貼?
答2: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
問3:2021年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是多少?
答3:2021年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為115538元,名義增長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