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1-20 15:28:19
遼寧省2023年的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是根據職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來確定的。根據沈陽市2022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統計數據,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07648元,折合月平均工資約為8970元。按照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應高于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因此,2023年度的繳存基數上限被確定為26910元 。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是指職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對于2023年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第二個月工資;新調入職工的月繳存基數則為調入當月工資 。
單位在每年六七月份調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限額。調整流程包括通過網上業務平臺或柜臺辦理,以及在繳存基數上限公布前已完成繳存基數申報的單位,若已完成7月匯繳,則需要補繳差額 。
以下是關于遼寧省2023年公積金繳費基數的幾個常見問答:
問1:2023年遼寧省公積金繳費基數的上限是多少?
答:2023年遼寧省公積金繳費基數的上限為26910元 。
問2: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如何確定公積金繳存基數?
答: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第二個月工資 。
問3:單位如何辦理年度繳費基數申報?
答:單位可以通過網上業務平臺或柜臺進行年度繳費基數申報,若發現跨年清冊報錯,可以在網上撤回并重新辦理 。
若單位生產經營困難,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至1%-4%,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此外,對于職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情況,職工個人可以免繳住房公積金,但職工所在單位仍需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存 。
遼寧省2023年的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體現了對職工利益的保障和對單位經濟狀況的考慮。通過明確繳費基數的計算方法、調整流程和特殊情況下的繳存規定,確保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