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0-14 18:38:02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勞動者有權了解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