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03 16:58:05
二手設備折舊年限如何計算?
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產,其折舊年限可按不短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計提折舊;該舊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可不再提取折舊。
企業應提供取得該舊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的證據,如初始購置發票、出廠日期等能夠證明已使用年限的證據。
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