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6-27 20:22:17
抵押資產損失的證據材料
企業由于未能按期贖回抵押資產,使抵押資產被拍賣或變賣,其賬面凈值大于變賣價值的差額,可認定為資產損失,按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抵押合同或協議書;
(二)拍賣或變賣證明、清單;
(三)會計核算資料等其他相關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