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4-03 15:27:06
經營范圍是指企業可以從事的生產經營與服務項目,是進行公司注冊申請時的必填項。這些是企業設立時,在工商部門必須填寫的事項。
其次再來看一下,發票的管理和開具范圍的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四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的發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以下統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
由此可見,發票管理是稅務機關,并不是工商部門,所以,發票的開具要在發生了應稅范圍內的行為才可以(12種不征稅項目除外)。經營范圍和應稅范圍,兩者存在不符合也屬于正常。之所以發生超范圍經營收入時,被發票開具問題困擾,也就是將這兩個不同部門職能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