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3-27 17:39:54 更新日期:2024-09-07 17:55:31 瀏覽次數:1856次
1、 固定資產報廢時,首先進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值)
2、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以及應交的稅金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3、清理收回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先由使用部門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報廢清理對象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詳細說明固定資產的技術狀況和報廢原因,經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鑒定,經企業領導或上級部門批準后作為企業進行固定資產清理業務的憑證,據以進行清理。
擴展資料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可申請報廢:
(一)使用年限過長,功能喪失,完全失去使用價值,或不能使用并無修復價值的;
(二)產品技術落后,質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屬淘汰且不適于繼續使用,或技術指標已達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或雖能修復,但累計修理費已接近或超過市場價值的;
(四)主要附件損壞,無法修復,而主體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報廢;
(五)免稅進口的儀器設備應當在監管期滿,向海關申請解除監管并獲得批準之后才能提出報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