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3-30 22:47:04 更新日期:2024-09-07 17:52:30 瀏覽次數:466次
社會保險滯納金如何計算?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因此可得出:社保滯納金=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
社保滯納金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社保繳費滯納金,應該計入"營業外支出-滯納金"科目。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固定資產盤虧等。
社保的會計分錄
1、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