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3-26 08:14:39 更新日期:2024-09-07 17:52:30 瀏覽次數:1466次
合伙企業如何繳納生產經營所得稅?
(一)根據現在的企業所得稅法,合伙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因此作為合伙企業層面來講,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雖然合伙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但作為合伙人的法人企業和個人卻需要按照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三)因此,每年合伙企業均需要計算該企業的經營所得,作為合伙人的法人企業需要按照分配比例將上述經營所得并入本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在法人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即使合伙企業當年沒有分配,作為合伙人的企業也需要將其計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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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一)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三)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四)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第四條。
擴展資料:
稅率: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申報機關:投資者應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投資者從合伙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由合伙企業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投資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并將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抄送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