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2-29 07:47:14 更新日期:2024-09-07 17:49:59 瀏覽次數:247次
醫療器械是指用于人體的診斷、治療、監護、康復等目的的儀器、設備、器具、材料等物品,以及與其配套使用的軟件、試劑等。醫療器械的經營活動,是指醫療器械的批發、零售、租賃、維修等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的經營活動,必須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如何辦理福建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呢?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介紹福建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費用、有效期等內容,幫助有需要的人士了解和掌握相關的知識和要求。
福建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經營場所的平面圖、經營范圍內的醫療器械產品目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質量負責人的身份證和資格證明、從業人員的身份證和培訓證明、倉庫的平面圖和溫濕度記錄、運輸工具的車輛登記證和溫濕度記錄、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制度文件等。
市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即檢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規范。如果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如果申請材料符合要求,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并在受理通知書上注明申請受理日期。
市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材料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組織專業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倉庫、運輸工具、從業人員、質量管理體系等進行現場核查,即檢查申請人是否具備醫療器械經營的條件和能力。如果現場核查不合格,應當出具不予許可的決定書,并說明理由;如果現場核查合格,應當出具現場核查合格的意見書,并報送省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
省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市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報送的現場核查合格的意見書后的十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進行審批,即決定是否發放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如果審批不通過,應當出具不予許可的決定書,并說明理由;如果審批通過,應當出具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并在許可證上注明許可證編號、許可機關、許可日期、許可范圍、有效期等內容。
福建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所需材料,具體如下:
申請表是申請人向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的書面文件,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填寫,包括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經營場所的信息、經營范圍的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信息、質量負責人的信息、從業人員的信息、申請人的承諾等,申請表應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
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是證明申請人擁有或者租用經營場所的權利的法律文件,應當與申請表中填寫的經營場所的地址、面積、用途等信息一致,房產證或租賃合同應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
經營場所的平面圖是顯示申請人的經營場所的布局、設施、設備等情況的圖紙,應當與申請表中填寫的經營場所的信息一致,經營場所的平面圖應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
經營范圍內的醫療器械產品目錄是列出申請人擬經營的醫療器械的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廠家、注冊證號等信息的清單,應當與申請表中填寫的經營范圍的信息一致,經營范圍內的醫療器械產品目錄應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