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2-10 07:38:06 更新日期:2024-09-07 17:47:05 瀏覽次數:232次
米泉建筑資質轉讓是一種建筑企業之間的資質交易方式,即一家具有建筑資質的企業將其資質轉讓給另一家企業,從而使后者獲得相應的建筑業務范圍和資格。米泉建筑資質轉讓的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一、雙方簽訂資質轉讓協議
資質轉讓協議是資質轉讓的法律依據,雙方應當在協議中明確約定轉讓的資質類別、等級、范圍、價格、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以及資質轉讓的條件和時限。資質轉讓協議應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辦理資質轉讓備案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資質轉讓的雙方應當在簽訂資質轉讓協議后十五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資質轉讓備案。雙方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資質轉讓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2.資質轉讓方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3.資質接收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技術負責人任職資格證明等
4.資質轉讓方的在建工程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5.資質轉讓方的財務狀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6.資質轉讓方的信用狀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7.其他原發證機關要求的材料
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并出具資質轉讓備案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備案,并書面告知雙方,說明理由。
三、辦理資質轉讓登記
資質轉讓備案完成后,雙方應當在三十日內,向資質接收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資質轉讓登記。雙方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資質轉讓備案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2.資質轉讓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3.資質轉讓方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4.資質接收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技術負責人任職資格證明等
5.其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并出具資質轉讓登記證明;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雙方,說明理由。
四、辦理資質證書換發
資質轉讓登記完成后,雙方應當在三十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資質證書換發。雙方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資質轉讓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資質轉讓方的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資質接收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技術負責人任職資格證明等
4.其他原發證機關要求的材料
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換發,并將資質轉讓方的資質證書注銷;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換發,并書面告知雙方,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