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11-21 10:43:11 更新日期:2024-09-07 17:35:56 瀏覽次數:894次
工程設計資質延續是指工程設計單位在取得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后,按照規定的期限和程序,向原發證機關申請延續資質證書的行為。工程設計資質延續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工程設計單位的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符合資質標準,維護工程設計市場的秩序和質量。工程設計資質延續的條件是工程設計單位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開展工程設計業務,遵守國家和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沒有違法違規行為;
2.持續保持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管理制度;
3.完成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設計業績;
4.按照規定繳納工程設計行業管理費;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工程設計資質延續的申請程序
工程設計單位在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提交工程設計資質延續申請。原發證機關在收到申請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按照以下程序進行審查:
1.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補正或者重新提交;
2.對申請材料進行實質審查,對符合要求的,應當出具工程設計資質延續審查意見;
3.根據審查意見,決定是否批準工程設計資質延續,對批準的,應當換發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對不批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工程設計資質延續需要準備的材料
根據《工程設計資質管理辦法》和《工程設計資質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工程設計單位申請工程設計資質延續,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工程設計資質延續申請表,應當包括申請單位的基本信息、資質類別和等級、工程設計業績、技術人員和技術裝備等內容;
2.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工程設計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4.工程設計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
5.工程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工程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書、注冊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工程設計單位主要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注冊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8.工程設計單位技術裝備的清單和相關證明材料;
9.工程設計單位管理制度的說明和相關文件;
10.工程設計單位近三年的工程設計業績的清單和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工程設計合同、工程設計圖紙、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等;
11.工程設計單位近三年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12.工程設計單位繳納工程設計行業管理費的憑證;
13.其他原發證機關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