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11-07 09:46:32 更新日期:2024-09-07 17:27:41 瀏覽次數:263次
山西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實施辦法是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2023年5月1日發布的一項規范性文件,旨在規范山西省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的申請、審核、授予和管理,促進山西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水平。
本辦法適用于在山西省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申請特級資質的條件、程序和要求,以及對已獲得特級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的管理和監督。
本辦法不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地區投資企業和其他非山西省注冊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申請特級資質。
申請特級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 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山西省;
2. 在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平臺上的信用等級為A級或以上;
3. 在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被吊銷資質等不良記錄;
4. 有完善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體系,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審計制度,有穩定的經營團隊和技術團隊;
5. 有與申請特級資質相適應的經營場所、設備設施、技術裝備和人員配備;
6. 有與申請特級資質相適應的經營能力、技術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
7. 有與申請特級資質相適應的市場競爭力和社會影響力,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
8. 其他由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規定的條件。
1. 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應已獲得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并在近三年內完成或承擔了至少兩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億元或總建筑面積不低于50萬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項目,其中至少一項為公共建筑或住宅建筑項目;
2. 申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應已獲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并在近三年內完成或承擔了至少兩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億元或總投資不低于20億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項目,其中至少一項為道路橋梁、隧道地下工程、水利水電或環保工程項目;
3. 申請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應已獲得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并在近三年內完成或承擔了至少兩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億元或總投資不低于10億元的機電工程項目,其中至少一項為電力、通信、石油化工或軌道交通工程項目;
4. 申請鋼結構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應已獲得鋼結構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并在近三年內完成或承擔了至少兩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億元或總建筑面積不低于30萬平方米的鋼結構工程項目,其中至少一項為高層建筑、大跨度建筑或特殊形式建筑項目;
5. 申請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應已獲得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并在近三年內完成或承擔了至少兩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億元或總建筑面積不低于20萬平方米的裝飾裝修工程項目,其中至少一項為星級酒店、商業綜合體或公共文化設施項目;
6. 申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應已獲得消防設施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并在近三年內完成或承擔了至少兩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億元或總投資不低于2億元的消防設施工程項目,其中至少一項為重點防火單位、高層建筑或大型公共場所項目。
申請特級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 申請特級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向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交書面申請,并附上以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企業章程及其修訂案;
(3)企業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體系的說明;
(4)企業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及其審計報告;
(5)企業經營場所、設備設施、技術裝備和人員配備的清單和證明材料;
(6)企業近三年完成或承擔的主要工程項目的清單和證明材料,包括合同、竣工驗收證書、質量安全評價報告等;
(7)企業在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平臺上的信用等級證明;
(8)企業在行業內的創新成果、社會責任和市場競爭力等方面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科研項目、獎勵榮譽、客戶評價等;
(9)其他由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提交的材料。
2. 提交申請材料時,應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規定的格式和要求進行裝訂和編號,并提供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