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師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建筑施工資質的建筑企業,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建設單位負責,承包完成施工任務。根據《建筑法》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
建筑施工資質一般包括土建、安裝等工程,原則上工程施工部分只有一個總承包單位,裝飾、安裝部分可以在法律條件允許下分包給第三方施工單位,如果雙方在施工的過程之中,受到了另外一家施工單位的干擾,可以向建設單位索賠施工干擾,降低效率的費用。或者直接收取施工配合費、管理費等其它費用。
例如,施工總承包里建筑工程中一般來說土建施工單位即是法律意義上的建筑施工資質的單位,土建施工單位負責整個建筑工程的建設與服務,如果存在分包工程時也負責包括:提供水電接口、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和配合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