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質的劃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條的規定,建筑業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大致可分為甲、乙、丙三種。
二、甲級施工資質
甲級施工資質是最高級別的資質,也是企業參加高等級建筑工程施工投標的基本要求,將取得甲級施工資質的企業分為三類:甲級總承包、甲級專業承包和甲級分包。
三、甲級總承包資質要求
甲級總承包資質證書要求主要包括:有國家承認的技術資貨;保障資金足夠;擁有足夠數量的技術人員和技術設備;能承擔大型建筑工程施工;擁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具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招投標、承攬工程和完成項目的能力。
四、甲級專業承包資質要求
甲級專業承包資質證書的要求主要包括:有國家承認的技術資貨;能夠供應充足的施工資金;擁有足夠的技術人員和技術設備;能夠承擔專業的工程施工;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擁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招投標、承攬工程和完成項目的能力。
五、甲級分包資質要求
甲級分包資質證書的要求主要包括:有國家承認的技術資貨;有能力供應施工資金;擁有充足的技術人員和技術設備;能夠承擔分包項目;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擁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招投標、承攬工程和完成項目的能力。
六、建筑工程施工資質的檢驗及證書的續期
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檢驗由省級、市級或縣級建設主管部門負責,采取定期檢驗、不定期檢驗和特殊工程檢驗等方式,以確保企業的資質水平。資質證書到期后,企業需要續期,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