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能同時辦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所有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必須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承接工程的過程中,兩者缺一不可,沒有資質只有安全許可證不能參加招投標;
在施工企業辦理資質的過程中,一是在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二是申報施工企業所需的資質,三是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這些辦理過程是不能跳躍的,需要依次辦理。
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關系,在辦理的過程中,得先完成施工企業資質后,根據施工企業資質標準要求,在施工企業資質證書中的企業法人、企業負責人或者是技術負責人在取得安全A證,項目經理取得安全B證后,才能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是有辦理的先后順序。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是根據施工企業取得的資質來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