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資質可以剝離,這是建筑行業中一個分立建筑資質證書的方式,所以,建筑資質剝離也稱為建筑資質分立,即分立母公司擁有的建筑資質。相當于擁有建筑資質的公司建立一個子公司或者一個獨立的主體公司,然后進行資質分立。
資質分立完成后,新成立的子公司或主體公司與母公司進行公司變更,變更完成后進行資質剝離,被剝離的建筑資質屬于新成立的子公司或主體公司,然后再進行公司及資質法人變更。這樣,一個完全新的建筑公司及建筑資質就剝離出來了,具體流程如下:
1、工商股權變更,通過全資子公司操作的方式,需要將子公司股權變更成為母公司百分之百控股;
2、母公司在注冊所在地提交資質剝離申請,三級資質直接向注冊所在地市級建設主管部門申請,二級資質向省建設廳申請,更高級別需要住建部審批了。
3、等待公示,領取出省(市)函;
4、憑借資質剝離的函,到子公司所在地進行申請落戶,不同級別需要走的程序類似于開函程序;
5、等到落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