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3-23 17:24:05
根據國家層面的規定,女職工生育可以享受至少98天的產假,其中包括產前15天的休假時間。對于難產或多胞胎生育的情況,產假天數將相應增加15天,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此外,如果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可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則享受42天產假。
四川省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對產假天數進行了進一步的延長。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了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還將增加60天的生育假,同時給予男方20天的護理假。這些假期被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
產假期間,女職工的工資福利應保持不變。如果女職工已經參加了生育保險,其生育津貼將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于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其產假工資應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支付。
問:產假期間工資如何計算?
答:產假期間的工資應按照女職工休產假前的月平均工資支付。如果生育津貼低于產假前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予以補足。
問:產假可以提前休嗎?
答:根據國家規定,產假可以從產前15天開始休,具體安排需要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
問:產假結束后,女職工可以享受哪些其他假期?
答:產假結束后,符合條件的夫妻可以享受育兒假。在成都市,三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可以分別享受累計10天的育兒假。
根據上述信息,我們可以得知成都市2023年產假天數標準為女方158天,包括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和四川省規定的60天延長生育假,以及男方20天的護理假。同時,三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還可以享受累計10天的育兒假。這些規定確保了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權益得到保障,同時也體現了社會對家庭的支持和關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