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21-02-05 13:47:31
如果員工一年內都沒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怎么辦?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員工如果沒有及時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扣繳義務人,以致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稅時未享受扣除的,員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