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1-28 12:05:29
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雙方是否都可以免征印花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規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因此,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雙方都可以免征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