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1-28 12:04:18
個人取得加班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因此,加班工資不屬于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