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4-03 16:19:50

單位是否要留存員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料
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件,并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信息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后分別留存備查。納稅人應當將《扣除信息表》及相關留存備查資料,自法定匯算清繳期結束后保存五年。納稅人報送給扣繳義務人的《扣除信息表》,扣繳義務人應當自預扣預繳年度的次年起留存五年。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資料,由納稅人自行留存,單位既不需要查看,也無須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