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3-03 14:05:04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及2018年度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8〕14號)公布的數據,2017年度我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607元,300%為16821元。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規定,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繳費部分,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4%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但超過16821元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本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31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