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23-02-28 09:42:38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六條規(guī)定,(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