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2-22 19:10:04
復利計息的賬務處理
以【案例】的數據為例,會計分錄編制方法如下(以下單位統一為“萬元”):
取得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320
貸:長期借款——本金 320
全部用于建造大樓時
借:在建工程 320
貸:銀行存款 320
第一年計息時
第一年應計利息:320×8%=25.6(萬元);
第一年每月應計利息:25.6÷12=2.13(萬元)。
第一年每月月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2.13
貸:長期借款——應付利息 2.13
第二年計息時
第二年應計利息:(320+25.6)×8%=27.65(萬元);
第二年每月應計利息:27.65÷12=2.3(萬元)。
第二年每月月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2.3
貸:長期借款——應付利息 2.3
第三年計息時
第三年應計利息:(320+25.6+27.65)×8%=29.86(萬元);
第三年每月應計利息:29.86÷12=2.49(萬元)。
第三年每月月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2.49
貸:長期借款——應付利息 2.49
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
三年后一次性歸還利息:25.6+27.65+29.86=83.11(萬元)。
借:長期借款——本金 320
長期借款——應付利息 83.11
貸:銀行存款 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