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2-10 17:00:50
根據《市人社局 市財政局 市稅務局 市市場監管委 市醫保局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2]8號)的規定:“一、本市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5月至7月養老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緩繳企業應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列出的行業中:餐飲、零售、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行業的分類標準,分別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規定的餐飲業、零售業、航空運輸業、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鐵路運輸業執行;旅游行業的分類標準,按照《國家旅游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2018)》規定的旅游業執行。
三、企業具體所屬行業,以企業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