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2-09 17:50:31
增加“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7個行業,實施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以及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的留抵退稅政策。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