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2-08 14:56:44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土地增值稅原備案類優惠政策,實行納稅人“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納稅人在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相應減免稅欄次即可享受,相關政策規定的材料留存備查。納稅人對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