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2-07 09:53:4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規定:“第二條 本法所稱應稅憑證,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
營業執照不在稅目稅率表規定范圍,不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