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1-18 16:52:54
根據全省統一布置,浙江省于11月30日完成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啟用工作。
浙江省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已啟用
2022—2023年標準:浙江全省2022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資的300%)執行,月繳費基數下限仍按2021年度標準執行(為3957元)。失業、工傷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資的300%)執行,月繳費基數下限按4462元(月平均工資的60%)執行。
| 適用于參保用人單位(含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 |||||
| 險種及類型 | 繳費基數 上下限 | 繳費費率 | 月繳費金額 最低與最高 | ||
| 單位標準 | 個人標準 | 單位標準 | 個人標準 | ||
| 基本養老保險 | 3957—22311 | 14% | 8% | 553.98-3123.54 | 316.56-1784.88 |
| 失業保險 | 3957—22311 | 0.50% | 0.50% | 19.79-111.56 | 19.79-111.56 |
| 工傷保險 | 3957—22311 | 按行業分類 | 不承擔 | 按行業分類 | / |
溫州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有關法規,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為所在地最低工資的90%。我市自2022年8月起失業保險金月標準從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調整后溫州市失業保險金具體標準如下: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核定方法調整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方面,現行法規,繳費時間滿1年,失業后可以領2個月失業金;繳費1年以上,每滿8個月可以領取1個月失業金。修改后法規,繳費1年以上不滿5年的,每滿6個月,即可以領取1個月失業金,繳費5年以上的部分,每滿8個月領取1個月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