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2-05 16:27:17
增值稅抵扣指一般納稅人企業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經過認證的增值稅的銷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交的稅費=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憑證條件稅法規定的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免稅農產品的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或者部分實施“營改增”地區的運輸業增值稅發票),取得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稅控軟件維護費的地稅發票也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