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2-02 16:25:36
立法機關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立法機關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權制定、修改和廢止憲法及法律的機關。我國法律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