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21 10:24:15
期限調整法的運用:在國際經濟交易中,若預測到計價貨幣會出現貶值,出口商或者債權人應爭取提前收進外匯當中,用以避免今后收到的外匯兌換到的本幣數額減少的情況發生。而進口商或債務人應該爭取延期支付外匯,便于今后用較少的本幣支付或償還。如果預測到計價貨幣出現升值的情況,做法則與貶值相反。但是因為期外匯交易有著僅僅將第三天交割的匯率提前固定下來的特點,所以期限調整法的避險作用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