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3-14 13:51:23
根據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設定為28125元,這是根據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來計算得出的。
同時,繳存基數的下限被設定為1990元,這與南寧市最低工資標準相一致,并確保了低收入職工的合法權益。
基于上述繳存基數,單位和個人的月繳存額上限各為3375元,合計不得超過6750元。而下限則為單位和個人各100元,合計200元。
這些新的繳存標準將從2024年1月1日開始執行,直至年底。如果在此期間最低工資標準有所調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下限也將相應調整。
設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是為了維護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實現“控高保低”的目標,防止因繳存差距過大而導致的收入分配不公。
繳存基數上限的設定依據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的相關通知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標準》。
問:如果我是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我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答: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
問:單位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答:單位在生產經營困難時,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1%-4%,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問: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調整一次嗎?
答:是的,單位每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可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一次,通常是在每年的7月1日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