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3-06 13:58:25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2023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上限為25752元,下限根據區域不同,分別為1980元、1880元和1780元不等 。
各單位需在完成2023年6月的公積金繳存后,從7月起進行基數和比例的調整。若逾期調整,則需從7月份開始補繳。調整范圍涵蓋太原地區所有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
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根據2022年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確定,且在本年度內不得變更。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等多個部分組成 。
2023年1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或新簽合同的職工,從第二個月開始繳存公積金,基數為第二個月工資。新調入職工從調入當月工資起繳存,本年度內基數不調整 。
企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單位可在此區間內自主確定比例。機關事業單位可按原標準執行 。
職工的月繳存額需四舍五入至元,最高月繳存額為6180元,最低月繳存額根據不同區域有不同標準 。
單位可通過互聯網渠道或柜面辦理進行基數和比例的調整。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太原手機公積金APP”自助申請辦理基數調整 。
問1:2023年太原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和下限分別是多少?
答1:繳存基數上限為25752元,下限根據不同區域分別為1980元、1880元和1780元 。
問2:如果單位逾期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應該怎么辦?
答2:逾期調整的單位應從7月份開始補繳公積金 。
問3: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如何確定公積金繳存基數?
答3: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第二個月開始繳存公積金,基數為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本年度內不再調整 。
注意:本文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政策實施可能存在變動,請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