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2-19 17:17:34
根據《吉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吉林省對于職工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有明確的規定。
在職職工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則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比例為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根據所在地統籌地區的政策而定。
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問答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準,新入職職工以到本單位當月應發工資或核定的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個人賬戶結存資金實行積數計息法,按日計息,按年結息,結息日為每年12月31日。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計入,2023年年底前分兩步達到計入標準。第一步,以本統籌區2021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作為固定基數,并按原比例計入;第二步,根據本統籌區2021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8%統一計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金額。
吉林市職工醫療保險政策特點吉林市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包括普通門診、門診慢性疾病、門診特殊疾病等,旨在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
個人賬戶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藥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以及家庭成員的相關醫療費用。
在職職工在不同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支付比例分別為90%、87%、85%,退休人員支付比例在在職人員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職工醫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9萬元,超過此限額的部分由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按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