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2-19 14:29:20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2019年,德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由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根據相關通知,德州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1元。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通常考慮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德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以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工會組織依法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違反規定的,有權要求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理。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費。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剔除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并不直接導致勞動合同的重新簽訂。但是,用人單位應根據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勞動者的工資,并確保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具體測算方法包括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德州市在2019年的最低工資標準及其相關規定。這些信息有助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最低工資標準,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