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2-18 12:11:29
根據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信息,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主動辭職則不符合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金的申領可以通過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進行:
申領前,失業人員需要先進行失業登記,可以通過上述線上渠道或到戶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辦理。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根據失業前的平均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來確定: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具體領取時間根據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來計算,每滿1年可享受2個月失業保險金。
以下是關于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的一些常見問題及答案:
問: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金額如何確定?
答:失業保險金的金額根據失業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來確定,具體比例如上文所述。
問: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由失業保險基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
問: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多長時間?
答: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根據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