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1-22 13:17:56
2023年,佛山市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相關部門的通知,對社保繳費基數進行了調整。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4546元,上限調整為26421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為5284元,上限同樣為26421元。特定人員單項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相同。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維持1900元不變,上限調整為27234元。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特定人員單項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調整執行時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調整執行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養老保險的企業繳費比例為14%,個人為8%。失業保險的企業繳費比例為0.48%,個人為0.2%。工傷保險的企業繳費比例為0.32%,個人不需繳費。生育保險的企業繳費比例為1%,個人不需繳費。醫療保險的企業繳費比例為3.5%,個人為1.5%。
以最低繳費基數4546元為例,調整后每個月社保費為1649.17元,其中企業需繳納1133.65元,個人需繳納515.52元。
問:2023年佛山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后,對個人和企業分別有什么影響?
答:調整后,企業和個人的社保繳費金額有所增加,確保了社保基金的穩定和社保待遇的保障。
問:如何確定個人的社保繳費基數?
答:個人的社保繳費基數通常根據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確定,不低于下限不高于上限。
問:如果企業或個人未按時調整繳費基數,會有什么后果?
答:未按時調整可能會導致社保待遇受到影響,建議及時按照規定調整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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