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08 17:13:08
契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的不動產價格,納稅義務人為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契稅適用3%-5%的幅度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契稅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契稅是一種財產稅,是以我國境內轉移土地和房屋權屬作為征稅對象,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根據2019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契稅納稅人應當于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完成納稅申報,并且在規定的期限內交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