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1-19 13:58:48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依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年修正),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護理假三十日。產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在特殊情況下,如難產或生育多胞胎,女職工的產假天數將相應增加。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如果已經參加生育保險,將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則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024年,蘭州市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女方享受產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護理假三十日。產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問:甘肅省2023年的產假天數是多少?
答:女方享受產假一百八十日。
問: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答: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的,由用人單位按產假前工資標準支付。
問:男方是否有護理假?如果有,是多少天?
答:男方享受護理假三十日。
以上信息整合了國家層面和甘肅省地方層面的產假規定,確保了內容的專業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