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1-19 12:23:40
自2024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一旦確定,在本繳存年度內將不再變更。
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參加工作或新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從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于單位5%、個人5%,不得高于單位12%、個人12%。單位可在該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并需與個人執行同一繳存比例。
根據太原市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本年度繳存基數上限為27027元,這意味著最高月繳存額為6486元,單位和個人各繳3243元。
此外,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發布了關于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的通知,以下是2023年度的主要調整內容:自2023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22年1月至12月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在本年度內不得變更。
繳存基數實行上下限控制,上限為25752元,下限根據區域不同,分別為1980元、1880元和1780元。
答:2024年太原市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為27027元。
答: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或新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
答: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同一繳存比例,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單位可以在該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這些調整旨在更好地滿足職工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用性和靈活性。如需了解更多詳情,建議訪問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網站或相關政策發布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