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1-19 11:34:17
大同市位于山西省,其最低工資標準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發布,并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適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大同市的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分為三個類別,一類為1980元,二類為1880元,三類為1780元。同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提高,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一類11.4元、二類10.8元、三類10.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一類21.3元、二類20.2元、三類19.1元。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應剔除加班加點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會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工會組織依法對最低工資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違反規定的,有權要求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理。
問: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費?答:不包含。最低工資標準是剔除了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后的凈工資。
問: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是否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答: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并不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應確保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低于調整后的標準。
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到大同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是依據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費用等多種因素綜合考量的結果,并由省級政府進行規范和監督執行。同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應了解最低工資標準的構成和調整機制,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