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02 14:26:44
常州市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政策是根據《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常政發〔2008〕196號)、《關于貫徹<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常公積金委〔2018〕2號)及《常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常政發〔2021〕78號)等文件的規定制定的。
1. 調整對象:2023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以及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2. 調整內容:職工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2023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繳存基數的上限為32500元,下限為2280元。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各類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5%-12%范圍內,由單位自主選擇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
3. 調整時間: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應在繳存2023年7月份的住房公積金之前辦理基數調整,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從2023年7月1日起執行。
4. 調整方式:線上辦理和線下辦理兩種方式。線上辦理可以通過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或“常州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線下辦理則需要到各受理點或對應的銀行業務受理點。
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在上下限范圍內自主申報。2023年度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上限為78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28元。
1. 月繳存額上限:7800元
2. 月繳存額下限:228元
3. 調整方式: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進行月繳存額的調整。線上辦理可以通過“常州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線下辦理則需要到對應的銀行業務受理點。
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各類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5%-12%范圍內,由單位自主選擇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
1. 繳存比例范圍:5%-12%
2. 調整時間:繳存比例調整應在每年的年度基數調整期間進行,即單位已繳存6月份住房公積金、未繳存7月份住房公積金之前。
3. 困難企業政策:符合《關于貫徹<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常公積金委〔2018〕2號)規定的各類困難企業,可按規定程序申報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Q1: 什么是年度繳存基數申報?
A1:年度繳存基數申報也稱“跨年清冊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積金年度(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繳存單位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調整繳存比例及職工繳存基數。
Q2: 單位在其他時間是否可以調整繳存比例?
A2:可以,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可在5%-12%范圍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如在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再次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應對在職職工履行告知義務,職工知曉后,單位經辦人可通過單位網上業務平臺辦理繳存比例調整。
Q3: 如何查詢繳存基數是否申報成功?
A3:單位登錄單位網上業務平臺后,點擊首頁【年度繳存基數申報】,在頁面下方“歷史跨年清冊信息”欄目中如顯示“2024-2025”清冊信息,則表示已成功完成2024年度繳存基數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