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01 17:38:27
在常州,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這些條件確保了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者是在非自愿失業情況下,且有意愿重新就業的個體。
根據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通知,自2022年7月起,失業保險金的最低發放標準已經由141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
具體標準如下: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將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失業保險金的申領可以通過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進行:
申領成功后,失業保險金將于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發放至個人銀行賬戶。
以下是針對失業保險金領取的常見問題解答:
A1: 根據規定,失業后申領失業保險金沒有時間限制。只要滿足領取條件,即可申領。
A2: 是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按照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且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A3: 根據《社會保險法》,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的,將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以上信息整合自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相關政策問答,確保了內容的專業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