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01 16:35:35
2024年,晉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公積金繳存基數進行了調整。根據相關規定,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計算方法為:職工月平均工資 = 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 ÷ 實際發放工資月數。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2024年晉中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實行上下限控制。具體來說,繳存基數上限為27027元,下限為1980元。這些數據是根據太原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3年太原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108110元計算得出的。
2024年,晉中市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各5%至12%。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單位需要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后一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對于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參加工作或者新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應當從參加工作或新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同樣,2024年1月1日以后新調入的職工,應當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以調入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
單位住房公積金專管員需要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和《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積金個人基數調整表》電子版及紙質版(加蓋單位財務章)材料,通過中心業務窗口前臺柜面進行調整。單位應當如實申報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數,不得隨意提高或降低繳存標準。
如果單位不進行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在辦理2024年7月的繳存業務時,應提交書面說明,并按照相應程序審查核實。
問1: 2024年晉中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和下限分別是多少?
答1: 2024年晉中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為27027元,下限為1980元。
問2: 新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如何確定?
答2: 新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參加工作或新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
問3: 單位不進行年度繳存基數調整,應如何處理?
答3: 單位不進行年度繳存基數調整的,在辦理2024年7月的繳存業務時,應提交書面說明,并按照相應程序審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