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07 16:31:11
PPP聯審制度是指為提高工作效率,同相關部門建立PPP項目的聯審機制,從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及合規性、PPP模式的適用性、財政承受能力以及價格的合理性等方面,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可行性評估。
PPP涉及到的政府部門眾多,環節眾多,利益相關方眾多,因此,一個PPP項目的順利實施,離不開相關政府部門的參與和配合。我國多地政府出臺了相關的規定,要求PPP項目需要執行聯審制度,并且已有多個項目已經按照聯審程序完成了前期審批手續,PPP聯審制度已逐漸成型。但是,聯審制度應該建立在操作程序規范統一的基礎之上,它沒有實質上解決PPP操作程序及部門分工的問題。